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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人大督察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

    近日,常熟市人大常委会在事先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的汇报。会议肯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建立污水处理运作机制、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体系等方面取得成绩和效果。与此同时,会议还就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今后一个阶段有关部门要把镇区污水收水主干管、农村居住区纳管工程、农村居住区分散处理工程等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确保到2011年,全市建成运行13座污水处理厂,从而将全市104万人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网络系统,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二是进一步细化实施步骤。要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板块、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和目标措施,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确保全市各镇区污水进入处理厂处理;靠近镇区污水收集系统的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远离镇区的农村集中居住区污水,通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就地处理达标排放。

    三是进一步强化污水的排放监督。有关部门要明确行政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城市排水许可、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规范工业废水排放行为,凡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工业废水应当进行预处理,达到接纳标准要求。同时,要完善工业废水排放检测、监控设施,增强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在接管处设置采样口,安装计量装置和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对可能出现超标工业废水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排放单位列为重点监测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对不符合排水许可要求、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的,采取强制措施禁止排放,依法查处。

    四是进一步创新运作管理模式。对于规划新建、扩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由专门的水务有限公司统一建设和运行,各镇政府所属生活污水处理厂统一划归水务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对其他投资主体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厂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整合,逐步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统一运行管理。工程建成后,由水务公司委托相关专业养护单位进行统一维护管理,合理设置乡镇站点,制订养护管理计划,完善管养操作规范,积极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开展养护作业,提高管养质量,确保系统运转正常。